有机废气定义
工业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有机废气(含有VOCs的废气)会给环境质量和人体健康带来严重的威胁,因此对其进行的防治引起了国内外广泛的关注和研究,我国更是把VOCs控制作为国家和地方“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及“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专项行动之一。世界卫生组织(WHO)定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是在常温下,沸点在50℃~260℃的各种有机化合物。不同国家、地区和组织对于VOCs的定义不同,见下表1。
表1国内外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定义
国家/地区/组织 | 定义描述 | |
国际组织 | 世界卫生组织(WHO) | 指在常温下,沸点在50℃~260℃各种有机化合物的总称。 |
国际标准化组织《色漆和清漆涂覆材料的术语与定义》(ISO 4618/1—1998) | 指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自然挥发的有机液体或者固体。 | |
欧盟 | 工业排放指令(Industrialemissiondirective, IED, 2010/75/EU) | 指20℃蒸气压不小于0.01kPa或者特定使用条件下具有相应挥发度的任何有机物和杂酚油组分。 |
环境空气质量指令(Directive 2008/50/EC)和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计划(Directive 2016/2284) | 指除了甲烷外,能和氮氧化物在阳光照射下作用发生反应的任何人为源和生物源排放的有机化合物。 | |
涂料指令(Directive 2004/42/EC) | 指在标准压力101.3kPa下初沸点小于或等于250℃的全部有机化合物。 | |
美国 | 项目许可(环评阶段) | VOCs是除了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 |
新固定源排放标准(40CER 60.2) | 能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能依据法定方法或等效方法可以测定的,或者能依据条款具体规定的程序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 |
涂料及相关涂层控制标准(ASTM D3960—1998) | VOCs指任何能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 | |
日本 | 《大气污染防治法》 | 排放到大气或扩散后以气体形式存在的有机化合物,政令规定的不会导致颗粒物和氧化剂生成的物质(甲烷、HCFC-124、HCFC-22、HCFC-146等不会生成悬浮颗粒物及氧化剂的8种物质除外)。 |
中国 | 上海市《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06) | 指25℃时饱和蒸气压在0.1mmHg及以上或者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260℃以下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但不包括甲烷。 |
国家排放标准《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 21902—2008) | 指常压下沸点低于250℃,或者能够以气态分子的形态排放到空气中的所有有机化合物(不包括甲烷)。 | |
国家所发布的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工业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 |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 121号) | 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含氮有机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是形成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 | |
国家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 | 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